close

  9月1日,備受關註的《廣州市南沙新區條例》正式實施。《條例》同時覆蓋了國家級新區與轄內行政區的全部,這在國內尚屬首例。根據《條例》,廣州市政府應當在條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製定交由南沙新區管理機構行使的市級審批權限、執法權限目錄。這意味著,明年9月1日前,廣州要公佈下放給南沙新區的權力清單。
  ■六大亮點
  設免責條款鼓勵創新
  新區享市級管理權限
  土地出讓收益全留存
  搭建粵港澳合作平臺
  劃定生態保護紅線
  推進金融工作創新
  ■專家說法“自貿區遲早會來”
  AⅡ03—AⅡ04〉〉  (原標題:金融創新15條獲國務院原則性同意)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z99zzrqt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